关于安徽省森林康养基地(第三批)的公示
根据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开展安徽省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林产函〔2023〕171号)要求,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,经省级初审、实地复核、专家组评审、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研究,现将拟认定的第三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附后),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林业局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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